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招聘
經研究決定,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錄用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招考的職位為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考計劃總數為4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3.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為法學3人、計算機網絡1人),另:文字寫作能力較強的優(yōu)先,報名時需交發(fā)表過的文章(查閱原件,交復印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 以后出生);
4.四肢運動正常,無慢性疾病,身體健康;
5.具有蘇州市區(qū)常住戶籍,能聽懂蘇州方言。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曾被開除公職的;
③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④有配偶、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公布簡章、報名和資格審查、公示、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核政審、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0年6月23-25日,9:00~15:00。報名地點: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竹輝路289號)。
2.報名和資格審查。由報考人員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均為查閱原件和交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規(guī)定的地點報名。填寫《蘇州市 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招聘合同制職工(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同時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
3.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0年6月底(具體時間待定)到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竹輝路289號)領取《準考證》。
(二)專業(yè)技能測試
1.電腦速錄技能測試。測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測試用時為20分鐘,由考生將書面資料錄入電腦。看打速度達到70字/分鐘以上、正確率達到90%以上的為合格。合格者 進入筆錄速錄測試。
2.筆錄速錄測試。測試時間為20分鐘。現場播放一段錄音資料(或由工作人員現場口述),考生根據資料內容完整無誤地記錄,測試結果滿分為100分。
評分標準: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記錄的準確率及卷面的整潔度為評分標準。
3.寫作測試。測試時間為120分鐘,F場根據所給要求,當場寫作。測試結果滿分為100分。
評分標準: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文字寫作水平及卷面的整潔度為評分標準。
(三)面試
根據筆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進 入面試。并于(時間待定)在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網站上公布,于(時間待定)到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竹輝路289號)領 取《面試通知書》。本人放棄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考官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得分保留2位 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和考核政審
1.根據考生總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保留2位 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按擬招錄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如總成績相同, 則取專業(yè)技能成績高分者),并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蘇州市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錄用實施細則》進行考核政審。
3.因體檢或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也可減少招聘計劃數。
(五)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政審等程序合格的人員,在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網站上公示七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jiān)督。如有異議,舉報者應署名并實事 求是地反映問題,同時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經公示無異議的,經用人單位研究后,發(fā)出《錄用通知書》,被錄用的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及時辦理報到手續(xù)。
報考人員須對照本簡章報考條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在考試、體檢、考核政審中,一經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則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被錄用 的人員,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四、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按照人事代理性質管理,待遇按滄浪區(qū)人事代理人員工資、獎勵標準執(zhí)行。
五、紀律
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工(公益性崗位)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fā)現即予查處。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69336608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滄浪區(qū)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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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山西省行政機關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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